“管辖权”相关视频

“管辖权”相关日志

  • 大可不必
    关于请求对管辖权异议作出回复的函37天前
    作者:大可不必 标签: 公司  广东  深圳  管辖权  特快专递 
      关于请求对管辖权异议作出回复的函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贵院因受理林作宏诉我公司、我公司东莞分公司、石华锋等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于二OO八年八月四日向我公司发出民事诉状等有关应诉文件,我公司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并于二OO八年八月十八日通过国内邮政特快专递...
  • 海天教育 国家司法考试
    民诉管辖冲刺必看----民诉管辖考点大全4(彩色笔记)48天前
    作者:海天教育 国家司法考试 标签: 法院  人民法院  管辖权  管辖  案件 
    考点精解二: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1.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办法是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与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中的解决办法各不相同。刑诉法由“最初受理的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由“最...
  • 北京律师
    上海袭警案件依法应由北京司法机关管辖73天前
    作者:北京律师 标签: 上海  北京  袭警  管辖权  杨佳 
    杨佳袭警案件应当由北京市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管辖权 我国公安机关对暴力犯罪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管辖权一般是采取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原则,在这里”犯罪地”应当做广义的理解: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这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立案侦查管辖权,不...
  • 北京律师
    上海袭警案件应当由北京市司法机关管辖74天前
    作者:北京律师 标签: 杨佳  袭警  管辖权  回避 
      杨佳袭警案件应当由北京市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管辖权 我国公安机关对暴力犯罪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管辖权一般是采取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原则,在这里”犯罪地”应当做广义的理解: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这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立...
  • 长短亭中的梦呓
    立案的法定作用和意义80天前
    作者:长短亭中的梦呓 标签: 立案  行政处罚  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  管辖权 
    在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之前,依法行政尚且不怎么规范的时期,我们对于处罚程序的规定往往不怎么看重,而对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立案程序则更加轻视,有时甚至将其倒置,即在当事人违法事实成立,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得当的情况下,决定实施行政处罚时还没有正儿八经的立案,再回过头来“追补”立案程...
  • 苏占军 不舍斋主
    疑似违法管辖?98天前
    作者:苏占军 不舍斋主 标签: 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  吴冠中 
          对案件的违法管辖,很多表现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法院对住所地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被告实施强制管辖。曾经跟此类法院的工作人员私下里聊天,据说他们庭一年就在北京弄回几千万(案件标的额)。新的民事诉讼法对管辖问题做出新的规定,管辖不当可作为再审理由之一...
  • 苏占军 不舍斋主
    疑似违法管辖?98天前
    作者:苏占军 不舍斋主 标签: 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  吴冠中 
          对案件的违法管辖,很多表现为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法院对住所地在经济发达地区的被告实施强制管辖。曾经跟此类法院的工作人员私下里聊天,据说他们庭一年就在北京弄回几千万(案件标的额)。新的民事诉讼法对管辖问题做出新的规定,管辖不当可作为再审理由之一...
  • 苏占军 不舍斋主
    法院还有无权力裁定准予原告撤诉?105天前
    作者:苏占军 不舍斋主 标签: 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 
          【案情简介】这个案件曾有过介绍(参见5月28日《意外的胜利也是遗憾》一文)。上次介绍说:今年年初,浙江某公司(简称“浙江公司”)在浙江某基层法院起诉北京某公司(简称“北京公司”)。北京公司认...
  • 苏占军 不舍斋主
    苏占军 不舍斋主
    意外的胜利也是遗憾133天前
    作者:苏占军 不舍斋主 标签: 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  吴冠中 
          【案情简介】今年年初,浙江某地法院受理原告浙江某公司起诉,将北京某公司账户冻结。原告起诉依据的是货物买卖合同。被告北京某公司认为浙江某地法院管辖不当,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浙江某地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起诉证据中的“询证函&...
  • 惠·百·优
    医疗纠纷案件的管辖权169天前
    作者:惠·百·优 标签: 医疗  医疗纠纷  钢板  案件  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条文较少。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